监管指引11号

基本信息

  • 全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发布机构:中国证监会
  • 征求意见稿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与座谈会纪要同日发布)
  • 正式施行日期:2025年3月14日
  •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修订配套自律监管指引

主要内容

核心规定

  • 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得超过每十股转增十五股
  • 重整投资人入股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五十
  • 锁定期:自取得股份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36个月
  • 事前审查机制:监管层可实质性地将不具备重整价值的上市公司挡在门外
  • 2025年执行情况

    2025年是该指引的"执行年",各地法院与监管机构严格遵循:

    • 15家公司转增比例均未超过每10股转增15股
    • 产业投资人平均入股价格约为市场参考价的52.89%,基本贴近50%底线
    • "保壳式"重整得到严格遏制

    相关法规

    相关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