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船 破产重整案例
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股票简称(重整时) | *ST舜船 |
| 股票简称(当前) | **江苏国信** |
| 简称变迁链 | 舜天船舶 → *ST舜船 → 江苏国信 |
| 股票代码 | 002608 |
| 公司全称(重整时) |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板块 | 深市主板 |
| 所属行业 | 船舶制造(重整后转型为**信托 + 电力**双主业) |
| 所在地 | 江苏 |
| 实际控制人(重整前) | 江苏省国资委(通过江苏舜天国际集团间接控制) |
| 实际控制人(重整后) | 江苏省国资委(**保持不变**,控股股东由江苏舜天国际集团变更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重整背景与困境
困境成因
舜天船舶是江苏省主要船舶制造企业,受 2013-2015 年全球航运业持续低迷 + 船舶订单急剧减少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严重萎缩。2015 年归母净利润巨亏 -25.10 亿元,资产负债结构急剧恶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通过破产重整 + 重大资产重组同步进行 — 彻底剥离原船舶资产 + 注入江苏省国信集团旗下的江苏信托股权 + 火力发电资产,公司主营业务从"船舶制造"彻底转型为"信托 + 电力"双主业,是 A 股"破产重整 + 资产重组双轨制"的经典案例。
重整前财务状况
| 指标 | 2014 年 | 2015 年 | 2016 年末(重整完成后) |
|---|---|---|---|
| 营业总收入 | 154.31 亿元 | 154.30 亿元 | **168.15 亿元**(注入资产保持规模) |
| 归母净利润 | +2.03 亿元 | -25.10 亿元 | **+10.78 亿元**(信托+电力贡献) |
| 扣非归母净利润 | -17.20 亿元 | -54.34 亿元 | -2.29 亿元 |
| 经营活动现金流 | +22.99 亿元 | +54.38 亿元 | +51.88 亿元 |
| 基本 EPS(元/股) | 0.06 | -0.77 | +0.33 |
| 加权 ROE(%) | 1.59 | -20.49 | **+9.00** |
注:营业收入在重整前后基本保持(154 亿 → 168 亿),但主营业务彻底从船舶制造切换为信托+电力,2016 年加权 ROE +9.00% 反映新业务的盈利能力。
重整时间线
| 节点 | 日期 |
|---|---|
|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 | **2016-02-18** |
| 管理人关于法院批准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 2016-08-04 |
| **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与资产重组同步推进) | **2016-10-25** |
| **新增股份发行完成,控股股东正式变更为江苏国信集团** | **2017-01-06** |
| **撤销 \*ST + 申请变更证券简称为「江苏国信」** | **2017-03-30** |
债权调整方案
债权分类
普通债权清偿方案
普通债权按金额分两档:
- 小额普通债权(每户 30 万元(含)以下部分):100% 现金清偿
- 大额普通债权(超过 30 万元部分):
- 剩余未获清偿部分通过 以股抵债 清偿(每 100 元债权获约 7.288 股 A 股股票)
出资人权益调整
通过 资本公积转增股票 大幅引入产业投资人 + 偿还债务:
- 转增比例:每 10 股转增约 13.87 股
- 转增股票用途:不向原股东分配,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及引入重整投资人
控股股东变更
实控人保持不变 + 控股股东切换:- 重整前: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船舶贸易类江苏国资平台)
- 重整后(2017-01-06 完成):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性江苏国资平台,业务涉及能源、金融、信托)
实控人江苏省国资委保持不变,但通过新增股份发行 + 重整方案的双重作用,控股股东从船舶贸易类平台切换为综合性国资平台。
重整投资人
产业投资人
| 投资人名称 | 角色 | 关联背景 |
|---|---|---|
|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 产业投资人 / 重整后控股股东 | **江苏省属大型国有企业**,业务涉及能源、金融、信托等 |
财务投资人
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以配套募集资金的方式参与(具体名单按重整计划披露)。
控股股东变更
详见上节「出资人权益调整 → 控股股东变更」。
经营方案
A 股"破产重整 + 资产重组"双轨同步操作的经典模板:重整后效果
财务恢复
| 指标 | 重整前(2015) | 2016 年末(重整完成) | 备注 |
|---|---|---|---|
| 归母净利润(亿元) | -25.10 | **+10.78** | 信托+电力新业务贡献 |
| 营业收入(亿元) | 154.30 | 168.15 | 注入资产维持规模 |
| 加权 ROE(%) | -20.49 | **+9.00** | 业务彻底重塑后真实盈利 |
摘帽进程
| 阶段 | 日期 | 说明 |
|---|---|---|
| 戴 \*ST | 2016-02-18 | 法院裁定受理同日 |
| **撤销 \*ST + 改名「江苏国信」** | **2017-03-30** | 重整批准约 5 个月后,**摘帽 + 改名同步完成** |
相关链接
参考文件
- 巨潮信息披露:江苏国信公告全文检索
-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2016-02-18)
- 管理人关于法院批准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2016-08-04)
- 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2016-10-25)
-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申请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2017-03-30)
案例特点与创新总结
ST舜船重整是 A 股 2016 年"破产重整 + 重大资产重组双轨同步进行"的经典案例,也是船舶制造行业向金融+电力跨度极大的彻底转型样本。第一,"重整 + 重组"双轨同步操作:在破产重整框架下同步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 剥离全部船舶资产 + 注入江苏信托股权 + 火力发电资产,避免上市公司在重整期间出现"空窗期",是 A 股早期"重整 + 重组"双轨制操作的经典模板。第二,业务跨度极大 — 船舶 → 信托 + 电力:从"船舶制造"彻底转型为"信托 + 电力"双主业,业务跨度在 A 股早期破产重整中最大之一。重整后形成新的稳定盈利模式(2016 年归母净利润 +10.78 亿元、加权 ROE +9.00%)。第三,国资体系内控股股东切换:实控人江苏省国资委保持不变,但控股股东从船舶贸易类江苏舜天国际集团切换为综合性国信集团,为后续 ST川化(川化集团→川能集团)等同类"国资体系内控股股东切换"提供范本。第四,配套募集资金的财务投资人:引入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以配套募集资金方式参与,是当时少数采用"重整+定增配套"复合融资结构的案例。第五,摘帽 + 改名同步完成:2017-03-30 同步完成"撤销 \*ST + 变更证券简称为江苏国信",是少数"摘帽 + 改名一步到位"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