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基本信息

  • 全称:《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简称:破产审判会议纪要 / 破产纪要
  • 文号:法〔2018〕53 号
  • 发布日期:2018 年 3 月 4 日
  • 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 共 39 条
  • 地位:现行破产法实施以来最系统、最全面的司法政策性文件之一,是连接《企业破产法》与各项司法解释的重要桥梁

立法背景

2007 年破产法施行以来,至 2017 年累计 10 年实践中暴露出大量制度空白和操作问题:

  • 关联企业破产——母子公司同时陷入困境时如何审理
  • 预重整制度——实务中已有探索但缺乏统一规则
  • 审理效率——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积压严重
  • 跨区域案件——管辖权争议
  • 管理人制度——选任、报酬、职责
  • 重整计划执行——监督与终止机制
  • 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8 年组织召开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会后形成《纪要》,对上述问题作出系统性回应。

    核心创新(六大亮点)

    1. 提出"预重整"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正式引入"预重整"概念,为后续的预重整制度发展奠定基础:
    • 预重整是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前的预备程序
    • 在预重整阶段可开展投资人招募、债权磋商等工作
    • 法院可指定临时管理人进行协调
    这是中国破产法体系中预重整制度的正式起源

    2. 关联企业破产的"协调审理"与"实质合并"

    第 38 条:协调审理

    • 不符合实质合并条件的关联企业破产可采用协调审理
    • 由共同上级法院确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辖
    • 各关联企业法人人格独立、财产债务不混同
    • 确保关联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的协调统一

    第 32 条:实质合并的限制性立场

    • 实质合并属于"慎重适用"的特殊措施
    • 仅适用于关联企业之间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企业财产成本过高
    • 强调保护各企业债权人的合理预期
    这两条共同构成中国关联企业破产的制度基石——协调审理为常态、实质合并为例外

    3. 强化债权人权利保护

    • 债权人会议运作的细化
    • 中小债权人的特别保护机制
    • 表决权异议的处理

    4. 关联债权的劣后处理

    第 39 条提出:

    • 关联方对债务人的债权,应当受到严格审查
    • 不当关联交易产生的债权可被认定为劣后债权
    • 这是劣后债权制度的重要司法基础

    5. 管理人制度的完善

    • 管理人选任规则
    • 管理人报酬的合理确定
    • 管理人责任的追究机制
    • 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的特殊规则

    6. 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

    • 监督期限的延长机制
    • 监督期内的报告制度
    • 执行不能时的转入清算

    主要章节体系

    章节主题主要条款
    总体要求第 1–5 条
    破产案件的受理第 6–14 条
    管理人制度第 15–22 条
    破产程序的运行第 23–31 条
    关联企业破产第 32–39 条

    第 38 条:协调审理(核心条款)

    "对于不符合实质合并条件的关联企业破产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一级法院指定其中一家法院集中管辖,统一组织破产案件审理,避免管辖权争议和重复审理。各关联企业的债权人会议、表决等程序可以协调进行。"

    适用场景

    情形适用
    母子公司同时进入破产
    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同时进入破产
    集团内多家关联企业
    跨地域关联企业
    法人人格混同× (应实质合并)

    第 39 条:关联债权的认定

    "对于债务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严格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对于因不当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利益等行为产生的所谓债权,应当依法认定其性质,必要时可以认定为劣后债权或者不予确认。"

    实务应用

    • 母公司向子公司"输血"形成的债权 → 通常被认定为劣后债权 或股权
    • 关联方占用形成的应收款 → 严格审查合法性
    • 关联担保引发的债权 → 视具体情形

    在上市公司重整中的适用

    1. 协调审理成为关联企业重整主流

    年份协调审理家数占比
    2024 年4 家36.36%
    2025 年5 家33.33%
    协调审理已成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同时重整的常规模式。

    2. 预重整全面普及

    年份预重整占比
    202386.67%
    2024100%
    2025100%

    3. 关联债权劣后处理

    • 多家上市公司在重整中将原大股东借款认定为劣后债权
    • 通过关联债权劣后清理历史包袱

    与其他规则的衔接

    历史地位

    时间节点
    2018 年 3 月 4 日本纪要发布
    2018–2024 年实践中形成的"事实上的中国破产法运作规范"
    2024 年 12 月座谈会纪要 接续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2025 年 9 月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 拟将协调审理、关联债权劣后等规则立法化

    实务影响

  • 预重整制度的兴起:从"缺乏规则"到"全面普及"
  • 协调审理的常态化:关联企业破产实务的范式
  • 关联债权劣后:清理历史问题的工具
  • 管理人制度规范化:选任与履职更具操作性
  • 审理效率提升:为后续 2020 年《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奠定基础
  • 相关法规

    相关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