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化 破产重整案例
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股票简称(重整时) | *ST天化 |
| 股票简称(当前) | 泸天化 |
| 简称变迁链 | 泸天化 → G泸天化 → 泸天化 → *ST天化 → 泸天化 |
| 股票代码 | 000912 |
| 公司全称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板块 | 深市主板 |
| 所属行业 | 化工(化肥 / 尿素 / 化工新材料) |
| 所在地 | 四川泸州 |
| 实际控制人(重整前) | 四川省国资委(通过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间接控制) |
| 实际控制人(重整后) | 四川省国资委(**保持不变**,控股权架构调整) |
重整背景与困境
困境成因
四川泸天化是国内主要化肥(尿素)生产企业之一,前期通过债务融资实施产能扩张 + 化工新材料业务延伸,但 2014-2017 年受化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 + 天然气价格波动 + 自身管理问题影响,公司持续大额亏损。2016 年归母净利润巨亏 -6.37 亿元、2017 年继续巨亏 -14.88 亿元,归母净资产由 +1.16 亿元(2016)转为 -13.67 亿元(深度资不抵债)。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本身也陷入债务危机,于 2017-12-12 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早于上市公司本体 2 天)。公司本体于 2017-12-14 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叠加全资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2017-12-16 受理)形成"控股股东 + 上市公司 + 子公司"三层重整结构。2018 年完成重整方案批准与执行,2019-03-22 撤销 \ST。
重整前财务状况
| 指标 | 2016 年 | 2017 年 | 2018 年末(重整完成后) |
|---|---|---|---|
| 营业收入 | — | — | 44.05 亿元(季度求和) |
| 归母净利润 | -6.37 亿元 | **-14.88 亿元** | **+3.52 亿元**(含重整收益) |
| 扣非归母净利润 | -6.49 亿元 | -14.96 亿元 | +3.49 亿元 |
| 总资产 | 76.65 亿元 | 59.56 亿元 | 70.44 亿元 |
| **归母净资产** | +1.16 亿元 | **-13.67 亿元** | **+47.38 亿元**(+446.70%) |
| 基本 EPS(元/股) | -1.09 | -2.54 | **+0.35** |
| 加权 ROE(%) | -148.13 | -237.83 | **+478.47** |
注:2017 末归母净资产 -13.67 亿元(深度资不抵债)。重整后归母净资产从 -13.67 亿元跃升至 +47.38 亿元(+446.70%),主要源于重整带来的债务豁免收益 + 资本公积转增。扣非净利润 +3.49 亿元转正,反映核心化肥业务在化工景气度回升 + 债务包袱卸除后的恢复。
重整时间线
| 节点 | 日期 |
|---|---|
| **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 | **2017-12-12** |
|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本体司法重整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2017-12-14** |
| 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重整 | 2017-12-16 |
| **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 | **2018 年内**(具体日期按公告) |
|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 2018 年内 |
| **撤销 \*ST** | **2019-03-22** |
债权调整方案
债权分类
普通债权清偿方案
ST天化 的清偿方案具有按"金融/非金融"区分的精细化特征(早于 2019 年 ST沈机 的同类设计):
- 职工债权:全额清偿
- 小额普通债权(每户 10 万元以下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
- 超过 10 万元的金融类普通债权:通过 以股抵债 实现 100% 受偿
- 超过 10 万元的非金融类普通债权:可选 以股抵债 或 6 个月内 60% 现金清偿
- 以股抵债参考价:约 8.89 元/股
"按金融 / 非金融区分 + 非金融类二选一"是 2018 年案例中清偿方案精细化的代表,为 2019 年 ST沈机"按金融/非金融区分清偿"提供方法论基础。
出资人权益调整
通过 资本公积转增股票 大幅引入投资人 + 偿还债务:
- 转增比例:每 10 股转增 16.80 股(2018 年同期最高)
- 转增股票用途: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及引入重组方
- 出资人让渡 / 锁定期 / 抵债价格:按重整计划披露
控股股东变更
实控人保持不变(四川省国资体系内调整):- 重整前:四川省国资委(通过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间接控制)
- 重整后:四川省国资委(保持不变,控股权架构通过重整调整)
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本身完成合并重整后继续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这是 2018 年案例中"国资体系内重组 + 控股股东合并重整"模式的代表,与同期 ST抚钢(地方国资→民营龙头沙钢系)形成鲜明对照。
重整投资人
产业投资人
| 投资人名称 | 角色 | 关联背景 |
|---|---|---|
| 通过公开途径引入的重组方 | 产业投资人 | 具体名称按重整计划公告(待人工核对) |
财务投资人
不适用(单一产业投资人主导)。
控股股东变更
详见上节「出资人权益调整 → 控股股东变更」。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本身完成合并重整后继续担任公司控股股东。
经营方案
- 剥离处置低效资产:剥离约 156 万元低效非主业资产
- 公开处置部分转增股票: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投资人
- 做大做强化肥、化工主业:聚焦尿素、化工新材料等核心产品
- 寻找新增长点:在原有主业基础上拓展高附加值化工产品
- 适时股权激励: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 执行期限:六个月
重整后效果
财务恢复
| 指标 | 重整前(2017) | 2018 年末(重整完成) | 备注 |
|---|---|---|---|
| 归母净资产(亿元) | **-13.67** | **+47.38**(+446.70%) | 重整收益 + 转增公积 |
| 归母净利润(亿元) | -14.88 | +3.52 | 转盈,含重整收益 |
| 扣非净利润(亿元) | -14.96 | +3.49 | **扣非也转盈** |
| 营业收入(亿元) | — | 44.05 | 主业恢复 |
| 加权 ROE(%) | -237.83 | **+478.47** | — |
ST天化 是 2018 年案例中扣非净利润也成功转正的代表,反映重整方案对核心化肥业务造血能力恢复的有效性(与 ST抚钢 扣非仍 -2.25 亿元形成对照)。
摘帽进程
| 阶段 | 日期 | 说明 |
|---|---|---|
| 戴 \*ST | 2017-12-14 |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本体 |
| **撤销 \*ST** | **2019-03-22** | 重整执行完毕后 |
业绩承诺履行
公开重整计划未对投资人设置强制业绩承诺。重整后扣非净利润持续转正,未出现后续重戴 \*ST 或退市风险。
相关链接
参考文件
- 巨潮信息披露:泸天化公告全文检索
-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的公告(2017-12-12)
-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17-12-14)
-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2017-12-16)
- 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19-03-22)
案例特点与创新总结
ST天化重整是 2018 年大型化工集团"三层合并重整 + 国资体系内重组"的代表案例。第一,三层重整集中受理: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2017-12-12 受理)→ 上市公司本体(2017-12-14 受理)→ 全资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2017-12-16 受理),5 天内三层重整集中受理,是大型化工集团多层次重整的典型节奏。这与同期 ST抚钢(单一上市公司本体重整)形成鲜明对照。第二,按金融/非金融区分清偿(早于 ST沈机):对普通债权按金融类(以股抵债 100% 受偿)/ 非金融类(以股抵债 或 6 个月内 60% 现金清偿二选一)区分,早于 2019 年 ST沈机 同类设计 1 年,是 2018 年案例清偿方案精细化的代表。第三,2018 年最高转增比例 10:16.80:每 10 股转增 16.80 股,是 2018 年同期最高转增比例(ST抚钢 10:5.72、ST柳化 10:10),对原股东权益的稀释幅度较大。第四,控股股东保持不变(国资体系内重组):实控人四川省国资委保持不变,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完成合并重整后继续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这与同期 ST抚钢(地方国资→民营龙头沙钢系)形成鲜明对照,体现"实控人是否需要变更"取决于"原控股股东是否仍有救助能力 + 是否完成自身重整"。第五,扣非净利润也成功转正:2018 年扣非净利润 +3.49 亿元(从 2017 年 -14.96 亿元转正),是 2018 年案例中扣非也成功转正的代表(与 ST抚钢 扣非仍 -2.25 亿元形成对照),反映重整方案对核心化肥业务造血能力恢复的有效性 + 2018 年化肥行业景气度回升的窗口期。第六,归母净资产 +446.70% 跃升:从 -13.67 亿元跃升至 +47.38 亿元,反映重整对资本结构的根本性改善。第七,化肥行业周期 + 国家保供战略:化肥是农业生产关键投入品,国家对化肥生产企业有保供责任,这是泸天化能够通过国资体系内重组完成自救的政策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