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债权
定义
普通债权是指未享有担保物权、也不属于法定优先受偿范围的一般金钱债权。在破产重整中,普通债权位于清偿顺序的相对靠后位置,是清偿率波动最大、清偿方式最多元的债权类型。普通债权的清偿安排是衡量重整方案"对债权人是否公平"的核心指标。
法定清偿顺位
依《企业破产法》第 113 条,破产清偿顺序为:
《企业破产法》第 113 条清偿顺位
↓
2职工债权(工资、补偿金、社保)
↓
3税款债权
↓
↓
5普通债权(本概念)
↓
核心要点
- 清偿顺位低:位于有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之后
- 清偿率波动大:从 5% 到 100% 不等,取决于公司资产、投资人对价、信托资产等
- 清偿方式最丰富:现金、以股抵债、信托受益权、留债清偿、应收账款抵偿、合伙份额受偿 等均可组合
- 常按金额分组:一般分为 小额普通债权 与"大额普通债权"两组分别表决与清偿
- 表决权权重高:普通债权人会议是重整计划表决的最关键环节之一
清偿方式
| 方式 | 特点 | 典型适用 |
| **现金** | 直接偿付,确定性最高 | 小额普通债权 |
| **以股抵债** | 转增股票按抵债价偿付债权 | 大额普通债权(中位数清偿方式) |
| **信托受益权** | 非保留资产或应收账款打包入信托 | 资产复杂、需长周期处置 |
| **留债清偿** | 分期偿还本息 | 经营回款可期 |
| **应收账款抵偿** | 向债权人分配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充足且分散 |
| **合伙份额受偿** | 转化为有限合伙份额 | 创新方式,2023 年首次出现 |
| **组合方式** | 现金+股+信托等多元搭配 | 2024 年起成为主流 |
历年趋势
| 年份 | 单一清偿方案占比 | 主要变化 |
| 2022 | 54.54% | 单一现金/单一抵债为主 |
| 2023 | 20% | 创新方式涌现(合伙份额、应收账款) |
| 2024 | 27% | 组合方案为主 |
| 2025 | **47%** | 单一方案重新上升,但内涵更丰富 |
2025 年单一方案占比反弹的原因:以股抵债+小额现金组的"标准化双方案"被监管认可为相对清晰的范式。
分组与表决
常见分组方式
小额组(小额普通债权):金额低于门槛(如 5–300 万元),通常 100% 现金清偿
大额组:金额超过门槛,采用以股抵债、信托等方式
特殊组:如 劳务债权、关联方债权等
表决规则
- 各组分别表决
- 同意票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视为通过
- 出席债权人人数过半
- 未通过组的方案:法院可适用强制批准制度(cramdown)
与其他债权类型的关系
关键实务问题
清偿率口径:以名义价值还是公允价值计算清偿率(特别涉及股票抵债时)
以股抵债价格的确定:第三方评估、市场参考价、监管底线之间的平衡
股票流动性折价:转增股票在锁定期内的实际价值与抵债价的差距
大额债权人的差异化诉求:金融机构 vs 供应商 vs 关联方的不同偏好
关联债权处理:是否应作为劣后债权处理
暂缓确认债权与预计债权:如何在表决时计算权重
法律依据
- 《企业破产法》第 113 条 — 清偿顺序
- 《企业破产法》第 82–87 条 — 债权人会议与表决规则
- 《企业破产法》第 87 条 — 强制批准制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债权确认与清偿
- 座谈会纪要 — 上市公司普通债权清偿方案的具体规范
相关概念
相关案例
知识库中引用本概念的案例(共 38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