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
基本信息
- 全称:《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
- 文号:发改财金〔2019〕1104 号
- 发布日期:2019 年 6 月 22 日
- 发布机关: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人社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发文
- 地位:中国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立法背景
2007 年破产法施行后,破产案件数量虽有增长但仍远低于市场需求:
- 大量"僵尸企业"无法退出
- 企业注销难、资产处置难
- 跨部门协调缺乏机制
- 个人破产制度缺位
- 庭外重组与破产制度衔接断层
国务院要求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由发改委牵头联合十三部门发布本方案。
主要内容(六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 建立统一高效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
- 健全破产法律制度体系
- 完善退出配套政策
二、健全市场主体退出的常态机制
- 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推动破产法修订
- 完善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先行
- 完善企业注销制度:简化注销流程
- 完善企业强制退出制度:建立强制退出机制
三、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
重点改革举措
- 研究建立预重整制度(核心条款)
- 实现庭外重组、预重整、破产重整三者的有效衔接
- 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
- 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
- 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平台
预重整制度的明确表述
"研究建立预重整制度,实现庭外重组制度、预重整制度与破产重整制度的有效衔接。"
这是预重整制度在国家层面政策文件中的首次正式提出,具有里程碑意义。
四、完善特殊类型市场主体退出制度
- 金融机构破产: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 政府融资平台退出:化解隐性债务
- 僵尸企业退出:分类处置
- 个体工商户退出:简化程序
五、健全市场主体退出配套政策
涉及多方面:
- 税收政策:破产清算税收优惠
- 社保政策:失业人员保障
- 金融政策:不良资产处置
- 司法救助:困难破产案件
- 跨部门协调:建立联席机制
六、组织实施
- 成立部际协调机制
- 时间表与路线图
- 各部门职责分工
三大核心制度路径
方案构建了一个"庭外重组→预重整→破产重整"的递进式制度路径:
```
┌──────────────┐
│ 庭外重组 │ 完全自愿,无司法介入
│ (轻度困境) │
└──────────────┘
↓ 协商不成
┌──────────────┐
│ 预重整 │ 司法备案,临时管理人
│ (中度困境) │
└──────────────┘
↓ 预重整未果
┌──────────────┐
│ 破产重整 │ 正式司法程序
│ (重度困境) │
└──────────────┘
↓ 重整失败
┌──────────────┐
│ 破产清算 │ 企业终止
└──────────────┘
```
详见 庭外重整、预重整 两个核心概念。
对预重整制度的推动
本方案为预重整 制度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广泛应用提供了政策基础:
| 年份 | 经预重整的上市公司数量 | 占比 |
|---|---|---|
| 2019 | 仅德奥退(002260)、利源股份(002501) | 极少 |
| 2020 | 数家 | 较低 |
| 2021–2022 | 持续增长 | 显著提升 |
| 2023 | 13/15 家 | 86.67% |
| 2024 | 11/11 家 | 100% |
| 2025 | 15/15 家 | 100% |
从 2019 年的"零星探索"到 2023 年的"全面普及",本方案是核心政策推手。
主要改革成果(2019–2025)
1. 预重整制度全面普及
- 多地高院发布预重整工作指引
- 北京、深圳、上海等破产法庭专门处理
- 上市公司适用率达 100%
2. 北京、深圳破产法庭的成立
- 2019 年 1 月,北京破产法庭、深圳破产法庭挂牌成立
- 上海破产法庭 2021 年 6 月成立
- 专门化审理水平显著提升
3.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 公开化、信息化
- 提升透明度
- 便利债权人参与
4. 个人破产试点
- 2021 年 3 月深圳率先试点
- 江苏、浙江等地相继跟进
5. 破产法修订进入立法议程
- 2025 年 9 月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 提请审议
- 拟将本方案中的多项改革成果立法化
与其他文件的衔接
| 文件 | 关系 |
|---|---|
| 企业破产法 | 上位法律 |
| 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8) | 司法政策先行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9) | 同年配套出台 |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2020) | 后续推进 |
| 座谈会纪要(2024) | 上市公司专项 |
|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2025) | 立法吸收 |
历史地位
| 维度 | 评价 |
|---|---|
| 预重整源头 | 国家层面首次正式提出 |
| 三层制度路径 | 庭外重组→预重整→破产重整的体系化构建 |
| 跨部门改革 | 十三部门联合发文,协调力度空前 |
| 配套政策完善 | 推动税收、社保、金融配套改革 |
| 立法基础 | 为 2025 年破产法修订奠定政策基础 |
相关案例
本文件发布后,预重整制度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应用逐年增加,具体见各年度报告:
- 2023年度报告_总览 — 2023 年 13/15 家经过预重整
- 2024年度报告_总览 — 2024 年 11/11 家均经过预重整
- 2025年度报告_总览 — 2025 年 15/15 家均经过预重整
相关法规
- 企业破产法 — 破产重整的基本法律
-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 — 拟将预重整制度纳入立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 同年配套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 — 后续推进
- 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司法政策
- 座谈会纪要 — 上市公司专项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