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债权

定义

融资租赁债权是指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下,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对承租人(破产债务人)所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回收租赁物的权利、以及合同终止后的损失赔偿请求权。其本质是兼具"债权 + 物权"双重属性的复合型债权 — 出租人在保留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前提下,向承租人提供长期资金融通。

在 A 股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融资租赁债权的处理涉及"债权 / 物权 / 经营性资产"三重利益平衡,是 2020 年后高频出现的债权类型之一,尤其在制造业、航空、海运、能源等重资产行业案例中普遍存在。

法律依据

  • 《民法典》合同编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 735–760 条):明确融资租赁合同的所有权归属与租金支付义务
  • 《企业破产法》第 18 条:管理人对未履行完毕的双务合同有继续履行或解除的选择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取回权 / 取回不能时折价补偿的具体规则

核心要点

出租人的取回权

  • 重整受理后,租赁物所有权仍归出租人,承租人破产不当然导致所有权转移
  • 出租人有权主张取回租赁物;但如租赁物已构成承租人核心经营资产(如生产线、专用设备、运输工具等),取回将导致企业无法持续经营,则法院通常限制取回权行使

续租 vs 折价 vs 走债权程序

方案适用情形实务效果
**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租赁物仍有经营价值 + 现金流可覆盖租金出租人为 共益债 优先受偿,新发生租金按时支付
**管理人解除合同 + 出租人取回**租赁物可被处置变现且非核心资产出租人取回标的物自行处置,不申报破产债权
**出租人折价回收**租赁物已折旧严重或市场价值低出租人按"租赁物公允价值"折抵欠租,差额申报普通债权
**作为 有财产担保债权 处理**售后回租结构(实质为担保融资)法院穿透认定为担保关系,按担保债权清偿

售后回租的穿透认定

  • 售后回租(承租人将自有资产卖给出租人后再租回)已被司法解释明确认定实质是融资担保
  • 重整中此类租赁物穿透认定为承租人所有,出租人债权按 有财产担保债权 处理
  • 这是 A 股 2022-2024 年重整案例的重要裁判趋势

实务争议焦点

  • 租赁物归属:直租 vs 售后回租的认定标准
  • 租赁物估值:评估价值 vs 处置价值 vs 摊余成本
  • 租赁物为核心经营资产:取回权与持续经营的冲突
  • 未到期租金的处理:折现率选择 + 是否计入债权
  • 多个租赁物的处理:批量取回 vs 部分处置
  • 承租人子公司同时破产:母子合并 / 协调审理
  • 与其他债权类型的关系

    维度融资租赁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
    法律性质物权 + 债权(直租)/ 担保(售后回租)担保物权无担保
    取回权有(直租)无(仅优先受偿)
    清偿率取决于折价或担保物价值通常 100%(范围内)5–60%
    单独表决通常并入有担保组(售后回租)或经营性合同处理(直租)单独大额 / 小额

    相关概念

    相关案例

    知识库中引用本概念的代表案例:
    • *ST东易(2025,装饰行业大量融资租赁)
    • *ST金科(2025,房地产开发设备融资租赁)
    • *ST通脉(2024,输变电设备融资租赁)
    • *ST傲农(2024,养殖业设备融资租赁)
    • *ST中利(2024,电缆主业 + 光伏设备融资租赁)
    • ST步步高(2024,零售卖场设备 + 售后回租)
    • *ST汉马(2024,重卡售后回租大量穿透为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