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

基本信息

  • 全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
  • 简称:上交所停复牌指引
  • 文号:上证发〔2018〕117 号
  • 发布日期:2018 年 12 月 28 日
  • 发布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 地位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上交所配套实施细则

立法背景

证监会 2018 年 11 月发布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4 号)后,需要交易所层面的具体落实细则。上交所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发布本指引,与深交所同日发布对应规则。

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

  • 沪市主板、科创板上市公司
  • 筹划重大事项时的停复牌
  • 包括筹划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

2. 重大事项的界定

一般重大事项

  • 重大资产重组
  • 控制权变更
  • 重大投资
  • 重大合同
  • 破产重整

破产相关的重大事项

  • 被申请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
  • 主动申请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
  •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 进入预重整程序
  •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 重整投资人确定
  • 重整计划草案出台
  •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 重整计划终止

3. 停牌的程序

申请条件

  • 事项确属重大且必要
  • 信息披露不能替代停牌
  • 停牌时长可以预期

申请程序

  • 向上交所提出停牌申请
  • 提供停牌理由说明
  • 交易所审查后决定

停牌时长

  • 一般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 特殊情形可申请延期
  • 总时长一般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4. 复牌的程序

复牌前的准备

  • 充分披露停牌事项的进展
  • 风险提示
  • 投资者沟通

复牌的申请

  • 向上交所提出复牌申请
  • 提供复牌依据
  • 交易所审查后决定

复牌后的安排

  • 持续跟进披露
  • 关注股价异动
  • 防范内幕交易

5. 信息披露要求

  • 停牌期间的进展披露
  • 复牌时的全面披露
  • 复牌后的持续披露

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适用

1. 破产重整中的"少停"原则

按照本指引和上位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原则上不应长期停牌

  • 进入预重整:通常不停牌
  • 法院受理:通常不停牌
  • 重整执行:通常不停牌
  • 仅在重大节点可短暂停牌

2. 可申请停牌的破产重整节点

节点是否可申请停牌时长建议
进入预重整一般不停
公开招募投资人不停
投资人确定可短暂停1–3 个交易日
重整计划草案出台可短暂停1–3 个交易日
债权人会议表决前一般不停
法院裁定一般不停
执行期间一般不停
重整失败视情况

3. 信息披露替代停牌

按照本指引精神,破产重整中应通过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替代停牌:

  • 重大事项的临时公告
  • 风险提示公告
  • 投资者沟通
  • 媒体说明会

4. 与监管协调

  • 与上交所事前沟通
  • 与证监会事前审查(监管指引11号
  • 与法院的协调

与深交所规则的对比

维度上交所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_停复牌业务
发布日期2018 年 12 月 28 日2018 年 12 月 28 日(同日)
主要内容高度一致高度一致
适用板块沪市深市
停牌时长同步同步
改革方向同步同步

改革效果

1. 停牌时长大幅缩短

  • 2018 年前:动辄数月甚至超过一年
  • 2018 年后:基本控制在数日内
  • 2020 年后:长期停牌基本消除

2. 投资者交易权得到保障

  • 减少强制持股
  • 提升流动性
  • 降低投资风险

3. 国际化加速

  • 支持 MSCI 纳入
  • 与国际市场接轨
  • 提升 A 股吸引力

4. 破产重整中的应用

  • 重整公司不再长期停牌
  • 信息披露替代停牌
  • 重整透明度提升

实务要点

1. 停牌的"必要性"评估

  • 事项是否真的重大
  • 是否能通过披露替代
  • 停牌时长是否可预期

2. 复牌时点的判断

  • 信息披露是否充分
  • 是否消除主要不确定性
  • 复牌后的市场预期

3. 与重整进程的协调

  • 与管理人的沟通
  • 与法院的协调
  • 与债权人和投资人的沟通

4. 内幕交易防范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 内幕信息保密
  • 内幕交易监控

相关法规

相关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