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达 破产重整案例

基本信息

项目内容
股票简称(重整时)ST中达
股票简称(最终)**退市保千**
简称变迁链南京中达 → 中达股份 → G中达 → 中达股份 → *ST中达 → ST中达 → **保千里** → 退市保千
股票代码600074
公司全称(重整时)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板块沪市主板
所属行业软塑包装 → 重整后跨界视频监控(**保千里**)
所在地江苏无锡
实际控制人(重整前)旧有民营家族体系
实际控制人(重整后)重组方(保千里庄敏体系入主)
最终状态**2018 年因业绩造假被强制退市**(与 ST新亿、ST长生 类似失败样本)

重整背景与困境

困境成因

南京中达 / 中达股份原是江苏南京的软塑包装企业,受软塑包装行业产能过剩 + 公司多元化扩张(投资非核心房地产)失败影响,公司持续亏损陷入资不抵债。普通债权重整前受偿率仅 8.003%,反映公司可变现资产极度匮乏。2013-05-02 法院裁定受理重整,通过重组方注资将清偿率提升至 29.6%。但重整后改名"保千里"(视频监控业务)跨界经营,2017 年被立案调查涉及业绩造假,2018 年最终强制退市,简称变为「退市保千」,是 A 股早期"重整后跨界 → 业绩造假 → 退市"失败链条的典型样本。

重整前财务状况

指标2011 年2012 年2013 年末(重整完成后)
营业收入19.63 亿元17.45 亿元14.03 亿元
归母净利润+0.12 亿元-5.26 亿元**+2.38 亿元**(含重整收益)
扣非归母净利润-0.61 亿元-5.28 亿元-5.51 亿元(核心仍亏损)
总资产29.27 亿元21.89 亿元14.03 亿元
**归母净资产**+3.79 亿元**-1.54 亿元****+0.94 亿元**(勉强转正)

重整时间线

节点日期
撤销 \*ST + 撤销 ST2012-06-11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2013-05-02**
关于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2013-10-25
**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2013-11-22**
**重整后改名「保千里」**2015 年
**被立案调查(业绩造假)**2017 年
**公司股票被强制退市,简称变为「退市保千」****2018 年**

债权调整方案

债权分类

普通债权清偿方案

清偿率从重整前 8.003% 提升至 29.6% — 由重组方(产业投资人)安排资金清偿。

出资人权益调整

  • 转增比例:每 10 股转增 3.55 股

控股股东变更

通过重整完成控股股东变更(重组方入主 → 后续改名"保千里")。

重整投资人

产业投资人

具备实力的重组方,安排资金提升清偿率至 29.6%,主导后续产业整合。

财务投资人

不适用。

控股股东变更

详见上节。

经营方案

  • 资产与业务调整:处置剥离非核心房地产资产及部分亏损子公司股权
  • 运营优化:精简机构、搬迁生产线、优化软塑包装主业
  • 资产注入预期:引入优质资产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 执行期限:六个月
实际后续执行:重整后改名"保千里"跨界经营视频监控业务,但 2017 年被监管立案调查涉及业绩造假。

重整后效果

财务恢复 / 退市

阶段时间说明
重整执行完毕2014 年短期化解债务
改名「保千里」+ 跨界视频监控2015 年业务彻底转型
**被立案调查(业绩造假)****2017 年**重整后投资人涉嫌财务造假
**公司股票被强制退市****2018 年**简称变为「退市保千」

相关链接

参考文件

  • 巨潮信息披露:退市保千公告全文检索
  • 关于法院受理并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2013-05-02)
  • 关于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2013-10-25)
  • 关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及继续停牌的公告(2013-11-22)

案例特点与创新总结

ST中达重整是 A 股 2013 年"低清偿率重整 + 重整后跨界 → 业绩造假 → 强制退市"失败链条的典型样本。第一清偿率从 8.003% 提升至 29.6%:重整前公司清偿能力极度匮乏(8.003%),通过重组方注资提升至 29.6%,仍属同期较低水平。第二重整后改名跨界 — 保千里跨界视频监控:重整后改名"保千里",从软塑包装跨界至视频监控行业,是 A 股 2014-2016 年大量跨界并购案例之一。第三重整后业绩造假退市:2017 年公司被监管立案调查涉及业绩造假,2018 年最终被强制退市,简称变为「退市保千」。与 2015 年 ST新亿(2022 退市)、2018 年 ST长生(疫苗造假退市)共同构成 A 股 2010 年代"重整后失败"系列样本。第四对监管的警示意义:本案推动后续年份重整方案对"重组方信用 + 后续业务真实性 + 财务报表持续审计"的监管要求显著提升,是 A 股退市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反向教材。第五业绩承诺机制缺失:与同期失败案例类似,本案重整时未对重组方设置强制业绩承诺,是后续业务造假 / 跨界失败的制度漏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