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12)
注意:本文件是 2012 年版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座谈会纪要,与 座谈会纪要(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新版)属于两份不同的文件。2024 年新版在制度框架上对 2012 年版进行了全面升级。本页保留 2012 年版作为历史规范的参考。
基本信息
- 全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12 年版)
- 简称:2012 年座谈会纪要
- 文号:法〔2012〕261 号
- 发布日期:2012 年 10 月 29 日
- 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 地位:中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领域首部专门的司法政策性文件,是 2024 年新版座谈会纪要的前身
立法背景
2007 年破产法施行后,2007–2012 年间出现了一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如 SST 海纳、ST 沧化、深泰达等),暴露出大量上市公司重整特有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2 年组织召开座谈会,会后形成纪要,对上述问题作出首次系统性回应。
主要内容
1.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特别规则
-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应当慎重启动
- 优先适用重整程序而非清算
- 强调社会稳定因素的考量
- 重视中小投资者保护
2. 受理与管辖
-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集中管辖
- 由公司注册地中级人民法院或指定的破产法庭管辖
- 跨地域案件的提级管辖
3. 府院联动机制(首次正式提出)
- 法院应当与证监会、地方政府、相关部委建立协调机制
- 重要事项应听取证监会意见
- 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协调国资监管部门
这是中国破产重整制度中府院联动 机制的首次正式正式表述,比 2025 年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 拟将其立法化早 13 年。
4. 重整计划的特别要求
- 经营方案应当具有可行性
- 投资人引入应当公开透明
- 资本公积转增比例应当合理
- 中小股东权益应当充分保护
5. 信息披露
- 上市公司管理人应当遵守证券法律法规
- 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披露
- 重整方案应当充分披露风险
6. 表决与裁定
- 出资人组的表决规则
- 强制批准制度的适用
- 法院裁定后的执行监督
历史意义
| 维度 | 意义 |
|---|---|
| 首部上市公司重整专项文件 | 中国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专章"由此开始 |
| 府院联动的源头 | 比立法早 13 年正式提出 |
| 信息披露要求 | 与证券法对接的最早尝试 |
| 集中管辖模式 | 推动了破产法庭的建立 |
| 2024 年新版的母本 | 直接催生了 2024 年新版纪要 |
与 2024 年新版的对比
| 维度 | 2012 年版 | 2024 年版(座谈会纪要) |
|---|---|---|
| 文号 | 法〔2012〕261 号 | 未公开标准文号,与证监会联合发布 |
| 发布机关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证监会 |
| 章节数量 | 较少 | 9 章 29 条 |
| 预重整规定 | 无 | 专章规定 |
| 退市公司重整 | 无明确规定 | 第 29 条专门规定 |
| 信托清偿规范 | 无 | 明确规则 |
| 监管事前审查 | 无 | 配套 监管指引11号 |
| 关联企业协调 | 较粗 | 更细化 |
| 投资人遴选 | 原则性 | 具体程序 |
实践影响
2012–2024 年间的实务作用
- 作为事实上的标准指引上市公司重整
- 各地法院在处理上市公司重整时高度参照
- 推动了一批典型案例的形成
主要历史案例(2012–2024)
- 2007–2010 年的"第一批"上市公司重整(SST 海纳、ST 沧化等)
- 2014–2016 年的"第二波"(重庆钢铁、二重装备等)
- 2019–2023 年的"第三波"(数量大幅增加,制度化加深)
当前效力状态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座谈会纪要 发布后:
- 2012 年版未明确废止,但 2024 年新版实质上已取而代之
- 实务中以新版为准
- 历史案例的"援引依据"仍可参考 2012 年版
- 2012 年版作为法律史的研究价值
与其他规则的关系
| 规则 | 关系 |
|---|---|
| 企业破产法 | 上位法 |
| 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一般破产规则 |
| 座谈会纪要(2024) | 替代本纪要的新规 |
| 监管指引11号 | 2024 年新版的配套监管 |
|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 | 拟将本纪要的部分内容立法化 |
对当前实务的参考价值
虽然 2024 年新版在制度框架上更完善,但 2012 年版在以下方面仍有参考价值:
相关法规
- 企业破产法 — 上位法
- 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一般破产规则
- 座谈会纪要 — 2024 年新版
- 监管指引11号 — 配套监管规则
-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 — 拟立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