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普通债权
定义
小额普通债权是指破产重整计划中,将普通债权按金额大小分组后,金额低于一定门槛的普通债权所组成的特别债权组别。小额普通债权通常以现金一次性全额清偿为原则,旨在保障中小债权人合法权益、提高方案表决通过率、降低重整社会成本。
设置小额组在中国《企业破产法》中并无明文要求,但已经发展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事实性标配安排,并被 座谈会纪要 等司法政策文件背书。
制度功能
核心要点
- 门槛由各案自行确定:通常 5–300 万元,差异巨大
- 清偿率 100%:原则上现金全额清偿
- 支付方式:一次性 vs 分次(2025 年出现"分两次"创新)
- 表决独立:作为单独表决组,决议门槛同普通债权组
- 2025 年覆盖率高达 93%(15 家中 14 家设置)
法律依据
- 《企业破产法》第 82 条 — 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
- 《企业破产法》第 87 条 — 强制批准制度(小额组通常不适用)
- 座谈会纪要 — 上市公司重整中明确鼓励设置小额债权组
- 监管指引11号 — 中小投资者与债权人保护要求
历年演变
| 年份 | 设置情况 | 备注 |
|---|---|---|
| 2023 | 12/15 家(80%) | 制度化趋势开始 |
| 2024 | 8/11 家(73%) | 3 家未设置:ST红阳、ST傲农、*ST合泰 |
| 2025 | 14/15 家(93%) | 仅 *ST美谷 未设置,保障力度显著提升 |
2025 年设置率创历史新高,反映监管对中小债权人保护的持续强化。
2025 年门槛与清偿方式一览
| 公司 | 门槛金额 | 清偿方式 |
|---|---|---|
| *ST金科 | ≤5 万元 | 现金全额清偿 |
| *ST仁东 | ≤300 万元 | 现金全额清偿 |
| *ST东易 | ≤8 万元 | 分两次全额现金清偿 |
| 炼石航空 | ≤50 万元 | 现金一次性全额清偿 |
| 金刚玻璃 | ≤10 万元 | 分两次现金全额清偿(首创) |
| 名家汇 | ≤50 万元 | 现金一次性清偿 |
| *ST交投 | ≤50 万元 | 现金一次性全额清偿 |
| *ST中装 | ≤50,315 元 | 现金一次性全额清偿 |
| *ST新研 | ≤5 万元 | 现金清偿 |
| *ST聆达 | ≤10 万元 | 现金全额清偿 |
| *ST张股 | ≤100 万元 | 现金全额清偿 |
| *ST宁科 | ≤15 万元 | 现金清偿 |
| *ST亚太 | ≤100 万元 | 现金一次性全额清偿 |
链接:ST金科_000656、ST仁东_002647、ST东易_002713、ST炼石_000697、ST金刚_300093、ST名家_300506、ST交投_002200、ST中装_002822、ST新研_300159、ST聆达_300125、ST张股_000430、ST宁科_600165、ST亚太_000691> 门槛金额从 5 万元到 300 万元不等,*ST仁东 的 300 万元为 2025 年最高。
设置门槛的考量因素
创新形式(2025 年)
- 分两次现金清偿(*ST东易、金刚玻璃):兼顾债权人权益与公司现金流压力
- 小额组与劳务组并设(*ST中装):在小额普通组之外另设劳务债权组
与其他债权分组的关系
实务问题
相关概念
相关案例
知识库中引用本概念的案例(共 18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