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锌业 破产重整案例
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股票简称(重整时) | *ST锌业 |
| 股票简称(当前) | 锌业股份 |
| 简称变迁链 | 锌业股份 → G锌业 → 锌业股份 → *ST锌业 → 锌业股份 |
| 股票代码 | 000751 |
| 公司全称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板块 | 深市主板 |
| 所属行业 | 有色金属(**锌冶炼**,原"葫芦岛锌厂"主体) |
| 所在地 | 辽宁葫芦岛 |
| 实际控制人(重整前) | 葫芦岛市国资委(通过葫芦岛锌厂控制) |
| 实际控制人(重整后)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国资体系内重组方(保持国资属性) |
重整背景与困境
困境成因
葫芦岛锌业(原名"葫芦岛锌厂")是国内主要锌冶炼企业之一,前身是计划经济时代葫芦岛锌厂改制上市。受 2010-2012 年锌价持续低迷 + 自身生产成本高企 + 历史包袱沉重影响,公司连续大额亏损陷入资不抵债。2013-02-02 公司本体 + 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重整方案采用"控股股东合并重整 + 现金主导清偿"模式,2014-07-23 撤销 \*ST,是 A 股早期大型有色金属国企"国资体系内重组 + 简洁清偿方案"的代表。
重整前财务状况
| 指标 | 2011 年 | 2012 年 | 2013 年末(重整完成后) |
|---|---|---|---|
| 营业收入 | 68.99 亿元 | 44.42 亿元 | 41.87 亿元 |
| 总资产 | 待补充 | 32.19 亿元 | 36.80 亿元 |
| 归母净资产 | 资不抵债 | 资不抵债 | 重整后转正 |
重整时间线
| 节点 | 日期 |
|---|---|
|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 + 控股股东重整** | **2013-02-02** |
| **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 + 控股股东重整计划获批** | **2013-12-07** |
| **撤销 \*ST** | **2014-07-23** |
债权调整方案
债权分类
普通债权清偿方案
ST锌业 的清偿方案是A 股早期"小额全清 + 大额象征性清偿"的典型简洁模式:
- 小额普通债权(每户 15 万元(含)以下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
- 大额普通债权(超过 15 万元部分):按 5% 比例现金清偿,分两期支付 + 支付相应利息
5% 大额清偿率属 A 股早期较低水平,反映锌冶炼业务可变现资产的有限性。分两期支付 + 计息是同期罕见的"长展期 + 利息保障"创新设计。
出资人权益调整
- 转增比例:每 10 股转增 2.7 股(相对温和,2013 年同期最低之一)
- 转增股票用途:用于引入投资人 + 清偿债务
控股股东变更
实控人保持葫芦岛市国资委 / 辽宁国资体系内,控股股东葫芦岛锌厂本身完成重整后继续承担产业投资人角色。重整投资人
产业投资人
| 投资人名称 | 角色 |
|---|---|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 产业投资人 / 国资体系内重组 |
财务投资人
不适用。
控股股东变更
详见上节。
经营方案
- 资产剥离:剥离处置与主营关联度低、闲置或低效资产,聚焦核心锌冶炼业务
- 业务发展:通过技术改造降本增效、推行精细化管理和持续技术创新
- 执行期限:二十四个月(2013 年案例中较长执行期)
重整后效果
财务恢复
| 阶段 | 时间 | 说明 |
|---|---|---|
| 戴 \*ST | 2013-02-02 | 法院裁定受理 |
| **撤销 \*ST** | **2014-07-23** | 重整批准约 7 个月后 |
后续公司保持"锌业股份"原简称未改名,业务持续聚焦锌冶炼主业。
相关链接
参考文件
- 巨潮信息披露:锌业股份公告全文检索
- 关于法院受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2013-02-02)
-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控股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2013-12-07)
- 管理人关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2013-12-07)
-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14-07-23)
案例特点与创新总结
ST锌业重整是 A 股 2013 年大型有色金属国企"国资体系内重组 + 简洁清偿方案"的代表。第一,国资体系内重组:实控人葫芦岛市国资委 / 辽宁国资体系保持不变,控股股东葫芦岛锌厂完成重整后继续担任产业投资人,与同期 ST中达(民营 → 重组方 → 跨界)形成鲜明对照。这是 2013 年地方政府主导困境上市公司重整的典型模式。第二,"小额全清 + 5% 大额清偿"简洁方案:15 万小额门槛 + 5% 大额清偿率,是 A 股早期"小额全清 + 大额象征性清偿"的典型简洁模式。配合分两期支付 + 支付利息的创新设计,是同期罕见的"长展期 + 利息保障"组合。第三,最温和转增 10:2.7:每 10 股转增 2.7 股,是 2013 年同期最低之一,反映对原股东权益的稀释幅度较小。第四,最长执行期 24 个月:重整计划执行期 24 个月,是 2013 年案例中最长执行期,反映锌冶炼主业技术改造 + 精细化管理的恢复需要时间。第五,主业聚焦不改名:与同期 ST中达(改名保千里)、ST贤成(改名春天乳业)等大幅跨界改名案例不同,ST锌业 重整后保持"锌业股份"原简称 + 聚焦锌冶炼主业,是"保留主业 + 国资托底"的稳健重整模式。第六,控股股东合并重整:公司本体 + 控股股东葫芦岛锌厂同日(2013-02-02)受理重整,同日(2013-12-07)批准,是 A 股早期"母子公司合并重整"的代表,为 2020 年 ST力帆(11 家合并重整)、ST天化(三层重整)等后续多层重整提供方法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