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田 破产重整案例

基本信息

项目内容
股票简称*ST广田
股票代码002494
公司全称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板块深主板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所在地广东深圳
实际控制人(重整前)叶远西
实际控制人(重整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整背景与困境

困境成因

*ST广田的困境是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下,供应链企业被核心大客户拖累引爆债务危机的典型案例。作为国内建筑装饰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业务与房地产行业高度绑定,尤其对恒大集团等大型房企形成了严重依赖。随着2021年以来房地产行业流动性危机爆发,特别是恒大集团出现严重债务违约,导致*ST广田产生巨额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无法兑付。这笔高达数十亿的坏账损失,直接击穿了公司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造成公司连续巨额亏损。一方面是收入端的回款停滞,另一方面是项目施工需要持续垫付大量资金,双重压力导致公司现金流迅速枯竭,融资能力丧失,最终爆发全面的债务危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连续亏损导致公司净资产为负,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破产重整成为其化解债务、引入战略资源以求生存的唯一途径。

重整前财务状况

指标2021年末2022年末(重整前基准)
总资产162.19亿元107.86亿元
总负债156.85亿元158.01亿元
归母净资产5.25亿元-47.72亿元
资产负债率96.71%146.49%
营业收入80.36亿元35.64亿元
归母净利润-55.88亿元-53.11亿元

重整时间线

节点日期
法院裁定受理重整2023年7月21日
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2023年11月20日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23年12月22日

债权调整方案

债权分类

有财产担保债权

在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内,以留债方式清偿,留债期限8年,利率为LPR-180BP。对于应收账款质押的债权,通过信托计划获得优先受益权份额。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以广田大厦评估价值为限,一次性全额现金清偿。

职工债权与税款债权

均以现金方式100%全额清偿。

普通债权

  • 小额普通债权:≤8万元的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
  • 大额普通债权:采用「以股抵债+信托计划受益权份额」的组合方式清偿。每100元债权可获得约6.535股转增股票(抵债价格10.50元/股)及31.38份信托计划一般受益权份额

出资人权益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每10股转增14.40股,共计转增约2,207,519,981股
  • 转增股票用途:部分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部分用于抵偿公司债务
  • 原控股股东叶远西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无偿让渡其持有的全部股票,用于增厚抵债资源

重整投资人

产业投资人

投资人性质入股安排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力军1.00元/股,认购3.37亿股,合计出资3.37亿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财务投资人

投资人受让价格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1.20元/股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前海母基金)1.20元/股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20元/股

控制权变更

变更。重整前实际控制人为叶远西,重整后特区建工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方案

  • 核心战略:依托控股股东特区建工的国资背景和产业资源,聚焦建筑装饰主业,重塑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市场地位
  • 深度融入股东业务体系:参与深圳重点片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及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等重大项目的装饰工程
  • 优化客户与业务结构:拓展政府工程、央国企客户及商业公装项目,降低对单一民营地产客户的依赖
  • 强化技术与品牌优势:发挥装配式装修、BIM技术等领域研发优势,重振「广田」品牌信誉
  • 加强内控与风险管理:完善项目承接、实施、结算和回款全流程的风险控制体系

重整后效果

财务恢复

指标重整前(2022年末)重整完成年(2023年末)最新年度(2024年Q3)
总资产107.86亿23.99亿23.19亿
总负债158.01亿16.23亿17.21亿
归母净资产-47.72亿7.76亿5.98亿
资产负债率146.49%67.65%74.21%
营业收入35.64亿10.02亿2.81亿
归母净利润-53.11亿21.27亿-1.78亿

相关链接

参考文件

  • 《重整计划》(2023年11月)

案例特点与创新总结

*ST广田的重整是地方核心国资平台出手,拯救因头部房企爆雷而陷入困境的供应链龙头企业的标杆案例第一,地方国资的精准纾困与产业协同:由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作为产业投资人入主,体现了地方国资在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和产业链安全中的关键作用。特区建工不仅提供关键重整资金,更能为广田带来大量优质、低风险的政府及国企项目订单,从根本上改变了公司过去过度依赖单一高风险民营房企的客户结构。第二,「以股抵债+信托计划受益权」的创新性债权处置模式:针对因地产客户违约形成的大量「呆坏账」,方案创新性地采用信托计划受益权模式,将这部分难以快速变现的应收账款打包注入信托计划,实现「劣质」资产与上市公司主体的隔离,避免对重整后财务报表的持续拖累。第三,原大股东「净身出户」承担责任:原控股股东叶远西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偿让渡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票,用于增厚抵债资源,明确了原控股股东对公司陷入困境应承担的责任,最大限度保护广大债权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第四,本案受理至执行完毕仅约 5 个月,是大型供应链危机案件中节奏极快的代表,展现了深圳法院在重大案件中的高效推进能力。